我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规定:“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对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应尽的义务,是审计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如果注册会计师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正确履行上述审计职责和义务甚至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被追究民事法律责任或刑事法律责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注册会计师如果工作失误,或犯有欺诈行为,将会给委托人或被审计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严重的甚至导致经济秩序的紊乱。因此,强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意识,严格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以保证其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意义十分重大。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在当今国际社会中,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正在逐步扩展,特别是在西方国家,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无论是法院的判例解释,还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的态度都在发生很大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审计客体风险增加。近十多年来,由于企业经营失败或者因管理当局舞弊造成破产倒闭的事件急增,那些蒙受损失的受害人总想通过起诉注册会计师,尽可能使损失得以补偿。因此,法律诉讼一直是困扰着西方国家会计师职业界的一大难题。就我国而言,尽管注册会计师制度在我国恢复与重建只有短短二十多年的历史,但随着注册会计师地位和作用的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知名度也越来越大。人们在了解注册会计师作用的同时,对注册会计师责任的了解也在逐渐增加。因此,诉讼注册会计师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已有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因出具虚假报告,造成严重后果而被撤销、没收财产或取消特许业务资格,有关注册会计师也被吊销资格,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一些大案要案之外,涉及注册会计师的中小型诉讼案也呈日益上升的趋势。
2、加大了注册会计师对受益第三者的责任。所谓受益第三者,主要是指审计业务约定中所指明的人。例如,注册会计师知道被审计单位委托他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某家银行的贷款,那么这家银行就是受益第三者。西方国家早期的司法制度原则上是倾向于限定注册会计师对受益第三者的法律责任,但目前不少国家的法官却逐步放弃了上述判例原则,转而规定注册会计师除对已知的受益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外,对会计报表的其他特定使用者同样承担法律责任。
3、扩大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范围。注册会计师传统法律责任的含义仅限于对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公认会计原则的公允性发表意见,而现在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和利益集团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委托单位的会计记录差错、管理舞弊、经营失败的可能性及违反有关法律行为都要承担检查和报告责任,从而实质上扩充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内涵。
二、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基本要求
面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诉讼的扩展和被控诉案件的急剧增加,整个注册会计师职业界都在积极研究如何避免法律诉讼。这对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水平,增强发现重大错误与舞弊的能力都有极大的帮助。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中,要想保持良好的信誉,要想最大限度地减轻自己的法律责任,避免法律诉讼,就必须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尽量减少过失行为,防止欺诈行为。而要尽可能做到不发生过失或防止欺诈,注册会计师就应当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坚持按独立审计原则执业。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相区别的一大特点,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生命,注册会计师应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如一地遵循独立审计原则,防止接受可能是错误的陈述,帮助被审计单位掩饰舞弊等情况的发生。
2、保持职业应有的认真和谨慎态度。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审计风险,通过实施必要和适当的审计程序,将会计报表存在严重失实的错误与舞弊揭露出来是注册会计师应尽的审计责任。事实证明,在所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过失中,最主要的是由于缺乏认真而谨慎的职业态度引起的,其教训也是十分深刻的。
3、强化注册会计师的指导和执业监督的力度。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审计中的差错是由于注册会计师失察或未能对助理人员或其他人员进行切实的指导和监督而发生的。这里所讲的指导包括讲清助理人员的工作责任、要求其完成的程序及审计目标、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和需特别关注的重大会计或审计问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具体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事项。在实际工作中,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书面的审计程序表、时间预算和审计计划摘要等形式传达其审计指导意见。所谓监督一是指监督审计的全过程,以确定助理人员是否具有执行该项分配任务所要达到的熟练程度和业务能力,是否已理解对其所做的审计指导,是否已按照审计程序表及其他审计计划完成委托任务;二是了解审计期间出现的主要会计和审计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适当修改审计程序;三是解决各执业人员之间职业判断的分歧,必要时应向适当人员进行咨询。
三、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1、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于会计报表中的所有错误事项是否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而判别注册会计师是否具有过失的关键又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因此,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出具报告,对于避免法律诉讼或在提起的诉讼中保护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合法权益具有无比的重要性。
2、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质量管理是会计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如果某个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不严,很可能因某一人或某一个部门的原因,导致整个会计师事务所遭受灭顶之灾。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建立、健全一套严密、科学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并把这套制度推行到每一个人、每一个部门和每一项业务,迫使注册会计师自觉地按照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保证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以增强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竞争力。
3、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是确定注册会计师和委托人责任的一个重要文件,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会计师事务所无论承办何种业务都要事先按照业务约定书准则要求,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一旦发生法律诉讼时,可以将口舌争辩减少到最低限度。
4、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一是要选择品行正直的被审计单位,在尚未确定是否接受委托之前,应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发展历史和现状等基本情况,评价它的品格,弄清委托的真正目的,尤其是在执行特殊项目的审计时更应如此;二是对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更要注意。
作者单位:衡阳兴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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